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要审查下列事项: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背书人为个人的身份证件;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刷的证明书,票据是否真实,提示支付期限是否超过。二、汇票和解完成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与记载内容是否一致。三、是否转让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银行本票是可以背书转让的。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规定,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的持有人转让本票,应在本票背面“背书”栏内背书,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注明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之后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同时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被背书单位查验。
如何理解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背书,背书是指票据持有人于票据转让时,在其背面签名或盖章的行为。详细的说,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就是由汇票持有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背书按其附带的记载划分有限制性背书、委托收款背书、有条件背书、质押背书和部分背书(分割背书)5种方式。
对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的认定,只需从票据背书前后的衔接是否连续而无间断,不必从实际上进行审查判断。《票据法》第57条规定,支付人和其他代理人支付时,必须审查背书是否连续。这一规定显然是指形式上的背书连续,而不是实际的审查判断。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书籍是否连续需要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背书是否连续需要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1、票据上的各背书在形式上必须有效。因要式不足而无效的背书,首先认定背书不连续。但是,如果背书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背书,或者伪造背书签字,导致背书无效,那么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2、背书的连续只是指转让背书的连续性,不包括非转让背书。如果背书中有委托背书或当铺背书,不会影响背书的连续认定。3、票据上的背书必须是连续的,前一手背书的背书人必须是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后背书的背书人名与前背书的背书人名必须完全一致。4、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日常实物操作中,背书人的名字由前书人记载,背书人记载背书人的名字时,背书人的全名有可能写成简称。因此,前后双手背书栏内的单位名称可能不完全一致。根据《支付结算本法》第十条规定,公认能够判断为同一个人的,即使简称与全称有所不同,也可以认定其背书时是连续的,保障真实票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随意退票现象的发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2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583人已浏览
1,4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