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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
犯罪分子有主动退赃表现的,如果是全额退赃的,可以在量刑标准是减刑30%。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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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怀疑犯罪后是否积极返还赃物。一些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赃款被挥霍,无法返还赃物。;也有一些犯罪嫌疑人认为返还赃物后不能减轻刑罚,所以不主动返还赃物。这些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在犯罪后积极返还赃物时,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返还赃物和赔偿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返还赃物和赔偿行为可以弥补损害结果的程度,返还赃物和赔偿的金额和主动性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而且主动退赃,退赔可以减少犯罪带来的危害后果,同时也可以获得受害者的谅解等等,这些都是量刑时可以考虑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因此,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主动退赃、退赔,无退赃、退赔能力的,可由家属代为退赃、退赔,争取将犯罪危害降到最低,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1、犯罪分子有主动退赃表现的,如果是全额退赃的,可以在量刑标准是减刑30%。 2、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一、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二、国家工作人员贿赂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贿赂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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