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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除非其他有法定无效事由,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本身都是有效的。 但是,其中一份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
除非有其他法定无效原因,否则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其中一份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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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除非其他有法定无效事由,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本身都是有效的。 但是,其中一份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
一房二卖合同效力如何 (一)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如前所述,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二)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也很普遍。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依据《买卖合同解释》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三)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说,一合同的债权人并不能排斥另一合同的债权请求。
1、一房二卖合同效力如下:签订于一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前的合同一般为有效合同;签订于一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后的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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