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为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比人民公社“大锅饭”更加吸引农民。这次的权利分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苏发[2014]1号)、《关于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推进现货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苏发[2015]1号)和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淮发[2014]1号)文件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效保障。
二轮土地发包时,没有参与承包的,现在要地的话,一般情况下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或者向乡镇政府提出来,请政府部门帮助解决问题。 村集体还有机动地或者他人交回的土地的,有权要求村集体给予分配。村集体已经没有机动地的,一般来说,不能再要求分配。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6年开始,全省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村(组),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草原、水面、“五荒”等农村集体土地,应由承包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登记程序参照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操作流程执行通过确权登记摸清农村土地承包现状,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合同、证书等落实到户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四位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新机制到2018年,全省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耕地以外的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864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