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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可以拒付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
对房子质量有异议到住建局投诉。 按照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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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如果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可以找建筑商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三个方面:(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部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和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满足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负荷。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发生结构性破裂、倾斜、崩溃等问题,应视为主体结构有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购买者享受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如果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符合标准等。(3)其他一般质量问题。例如房子浸水、地板空鼓、墙皮脱落等。根据《商社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条规定,由于住宅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卖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卖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买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理费用和修理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卖方承担。
可以赔偿的。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 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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