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根据《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自住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以下统称住房困难户),可以...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满的,应当及时提起撤销或者变更协议的诉讼。如有无效情况,还可提起无效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不适于拍卖或双方当事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变卖。双方当事人经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不经拍卖、变卖而直接以查封的财产抵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但抵偿的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公开市场价格或依照通常方法确定的价格。因此,如果没有甲某同意,法院是不能裁定以这间平房直接抵偿您的债务的,您更不能以拆迁安置人的身份与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法院只能执行甲某拆迁安置补偿后的利益。
目前拆迁安置有几种情况: 1、是城区拆迁,一般都是给与安置补偿或者安置房,补偿的房屋属于大产权,有70年的产权证; 2、是部分城镇的乡村拆迁,也是给与安置补偿和安置房,有些安置房是政府筹建的保障性住房,属于大产权有产权证; 3、是有些是村里自己筹建的,建立在宅基地上,属于共同所有,是没有产权证的,但是这类房屋现在国家已经开始明令禁止了,但不代表就完全没有了;所以请你先去调查下拆迁主体是城市内还是乡村,安置房属于哪类,一般来说都是有房产证的。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8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8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