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并不是没有听证制度。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对听证程序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第3至第7款规定:听证公开进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可以适用拘传措施。但为了防止操作的随意性,对拘传的具体执行方式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拘留程序如下:1、拘留决定。(一)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请求拘留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请求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由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二是执行拘留。(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如果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人有权使用强制手段,包括使用戒指。(2)拘留后,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除妨碍调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况外,还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3)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配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可采取司法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1、依法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填写《请求拘留报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理由,并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出具拘留证明;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送公安机关执行。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当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必要时,执行拘留的人员可以依法使用警察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除妨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外,还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512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