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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位网络法方面的专业律师: 商建刚律师,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商建刚律师,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现任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电视大学《网络法律问题研究》课程兼职主持讲师。他关注网络和电子商务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曾代理我国首例网络游戏著作权犯罪案件;上海首例个人与网络公司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例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上海首例网络联盟营销合同纠纷案件;个人与美国著名互动性娱乐产品生产商的域名纠纷案。针对游戏装备失窃纠纷的司法困惑,适时提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的民间解决体系。著作有《软件网络案件代理与评析》(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中国域名经济》(合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2004年;《知识产权法教程》(合著),法律出版社出版,2005年4月;《网络法》(专著),学林出版社,2005年。
公司按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劳动者在上班期间打架,符合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次规定办理并无不妥。《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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