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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我国《民法典》第31对协议离婚进行了明确的限定,只要男女两方自愿离婚,就能够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男女两方如歌对离婚意向基本一致...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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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一方离家出走,如果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可以依法通过缺席判决来宣告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关于子女抚养以及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也可以有法院进行判决。
1、女方离家出走,男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先去申请宣告女方失踪,宣告成功之后再去起诉离婚,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 2、如果直接去起诉离婚,没有宣告失踪的情形,那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由于夫妻间为一些家庭生活琐事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近日,云南广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徐某离婚;并对子女抚和财产分割进行处理。 2000年11月25日原告陈某与被告徐某虚报年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1月28日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同居生活,2002年12月2日生育长子,2003年3月13日生育次子。因原、被告双方为家庭琐事感情不和,被告徐某于2006年6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原告陈某向广南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对孩子的抚养和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某与被告徐某虚报年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虽然原、被告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起诉时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被告于2006年6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致使原、被告分居达3年之久。依照法律规定,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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