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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住房的依据是,离婚时双方未取得所有权或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住房,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不应判决住房所有权...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由于房产的价值较高,离婚时容易产生争议。而且房产属于不动产,因此分割房产的情况相当复杂。根据房产的购置时间,主要可分为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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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为共同财产的,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分割,如不宜分割使用,可根据双方住房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利益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住房的一方可参考房屋评估价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必要时也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解决。 (2)住房为一方所有,离婚时住房一般仍归该所有人。如另一方离婚后确实无房,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允许其暂住;也可判决无房一方另外租房居住,若经济确有困难,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有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上海市有关公房租赁规定,住房为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的,应依照下列原则处理: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废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 (4)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如果原公房面积较大可分室居住的,可调解或判决暂时居住,暂住方应交纳一定的房屋使用费或其他必要费用。如无法分室居住,无房一方又经济困难的,则应由承租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5)单位自管的房屋。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系单位自管公房,婚前或婚后由一方向本单位取得承租权,离婚时不符合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则仍由原承租方继续租赁,另一方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可参照说明第4点意见处理。如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该公房,法院在处理时认为需要变更租赁关系的,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经同意后方可调解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取得承租权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6)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来说,我们会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双方父母全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时房屋怎么分割。这种情况就要看双方有没有协议了,如果有协议的话,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去分割,如果没有协议就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去分割,比如说男方父母出资80%,女方出资20%,那么分房屋的时候,男方享有80%的房屋产权,女方享有20%的产权。不管上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不影响房屋的具体分割方式。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屋怎么分割。这种情况下一般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父母出首付的行为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予,离婚时分割房产,产权一半一半,但当初没有支付首付款的一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首付款。实质上相当于扣除首付款之后的房屋产权对半分。 3、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一方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中。 4、婚后用共同财产来买房,离婚时房屋怎么分割。这种情况非常很明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半分,不论是否全款还贷。 5、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这种情况下房子通常认为是属于出资一方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到分割当中,但是需要证明购买房屋的资金是来源于个人的资产。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由于房产的价值较高,离婚时容易产生争议。而且房产属于不动产,因此分割房产的情况相当复杂。根据房产的购置时间,主要可分为婚后房产、婚前房产、父母帮助出资购置的房产三种类型。具体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婚后购置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该房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前购置的房产如何分割 ㈠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㈡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㈢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㈣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三、父母出资的房产如何分割 ㈠结婚前,一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出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㈡结婚后,一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出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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