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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在法律上和一般意义上的女婿没有区别,作为正常婚姻的一份子,也是享有财产均分的权利的,离婚时和普通离婚一样。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财产等问题作出约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首先感谢您的答复!我是在婚检后,看到他有乙肝,然后努力追问他什么时候得这种病的,他告诉我在他高考时就查出是小三阳,后来找人该了体检表,才得以上大学的.他的病史距今近10年了.我当时也没有想着要录音什么的,如果起诉,一定要搜集他得病多年的证据吗他这属于期满行为,而且还害我染病毒,对我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如果不可以按无效婚姻办,可否按可撤销婚姻办呢 他现在也不理我,不同意办离婚,我起诉离婚的成功率大概有多高呢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希望你对于上门女婿离婚赔偿的问题有所掌握,具体情况建议咨询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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