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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20%以上,属于严重过度拥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
超载20%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2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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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严重超员的,设立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之一: (1)追逐赛车,情节恶劣; (2)醉酒驾驶机动车;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因此,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严重超员的,属于危险驾驶罪,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和罚款。 对于严重标准的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超员20%。
危险驾驶罪严重超员标准为超员20%以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据此,超载20%为一个界点,超过20%属于严重情况。
1、超出法律规定准载标准30%的就是严重超载。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5、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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