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对方不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而另外一方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尽可能的举证对方不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比如对方没有工作,或者有不良嗜好,比如...
1、起诉离婚后一方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就要展现出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主要包括: (1)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依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必须有证据证明孩子与其在一起生活,对孩子有利。扩展资料:确定办法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如果是有两个子女,实务操作中,除非两个子女都未满两周岁外,否则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的可能性比较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法官可以对其优先考虑,比如一方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2、当然这也并不绝对。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简单来说,争取子女抚养权主要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子女由自己抚养有利于其成长,二是子女由对方抚养不利于健康成长。具体可以从双方经济情况、生活习惯、有无打骂子女暴力倾向等各方面举证。
一般来说,针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父母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1)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除非母亲这边有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2)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4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