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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房子不办理过户手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房屋属于不动产,离婚后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会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协议离婚后若房子不过户风险较大。因为不动产与动产不同,不动产必须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即双方未就不动产所有权进行登记变更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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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不过户风险有三种。 第一种是对方可以将房屋出售,过户给第三人,第三人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获得该房屋全部权利。 第二种是对方可以将房产拿去抵押,造成今后无法过户。 第三种是房产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法院查封,导致无法过户,因此离婚后,要及时办理过户,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离婚后房子不过户风险如下: 1、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登记一方可以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且过户给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获得该房产的全部权利。 2、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登记一方可将该房产向第三人进行抵押。 3、如果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致使该房产被人民法院进行相关的司法查封,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房子过不过户要根据双方协商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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