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议管辖应当遵守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不能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 什么是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只要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就应当根据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关于协议管辖选择是否必须是确定的和唯一的问题 民诉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新民诉法解释改变了原司法解释关于选择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的规定。 因此,管辖协议中当事人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只要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协议管辖约定有效。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我看不懂这个意思,是不是说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那些不重大的,但是有涉外因素的就归基层法院管辖呢? 涉外的案件有没有基层的管辖的?只要是有外国人参加诉讼的案件,都是由中级法院管辖吗?还是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由中级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985人已浏览
1,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