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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区别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垄断与不正...
算是侵权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看名称近似公司不正当竞争你公司已经营业3年,在业内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莲鑫宝公司故意模仿你公司的名称成立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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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网络科技迅猛发展,但全国网页著作权纠纷案件很罕见,因此本案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网页是否属于作品,司法界对此也有分歧,对于网页是否属于作品意见相左。潍坊中院主审法官认为,一个制作精美的网页,设计制作者在网页的设计、排版、布局、色彩搭配等方面花费了大量智力劳动,而这一系列的创造性智力活动恰恰是作品独创性的体现;而且网页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予以保存,亦可以打印在纸张上,网页具备有形复制的属性。因此,具有独创性和被他人所客观感知和复制的网页可以构成著作权法上所称的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我想你就抄袭网页构成不正当竞争已经清楚了。
构成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unfaircompetition)是指经营者和其他相关市场参与者通过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手段,争取交易机会,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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