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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个人取得转租房屋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1)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
1、营业税。对公司取得的转租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49号)文:“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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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1、转租同样是出租行为,二房东转租房屋应当按照出租不动产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2、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包括承租合同和转租合同,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1、根据《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的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函〔2020〕639号)的规定,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43号)规定,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4、《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对于转租行为是否征收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未做出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在条例来看纳税义务人为房产产权人,而房产转租收益属于承租人,不能为房产产权人,纳税缺乏必要的依据, 税收是建立在一定收益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对转租收益征收房产税在税理上还是缺乏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产所有人,而转租人对于转租房产不具有所有权,仅有使用权,所以转租行为不应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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