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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不享受产假,但有些地方规定妻子怀孕生产,丈夫享受产假。产假只有孕妇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产假15天;多胎,每个婴儿,产...
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可享受生育津贴。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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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劳动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延迟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第七条(女职工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机构按下列标准拨付生育保险待遇。(一)生育津贴:以企业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8日;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4.剖宫产增加15日;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二)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社保机构按前款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晚育或母乳喂养增加的产假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可享受生育津贴。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广东省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劳动者休完产假就辞职的,只要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就可以领取生育险,与劳动者辞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劳动者辞职没有关系。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只要累计购买满一年,且生育期间一直在参保状态,具有准生证,女职工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到3至6个月的假期,以及享受工资待遇和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的报销等等。(生育保险也是由企业购买,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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