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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人办理过结婚登记,领了结婚证,如果只是未婚同居或者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没有领证的,不需要办理离婚。 2、双方当事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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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有: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已订立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如果不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一般在欺诈、胁迫这两种情形下,当事人才能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请求变更或撤销。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得支持,显失公平并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一、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签订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子女抚养和教育; 4、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是: 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 1、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 2、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 3、一方放弃财产分割; 4、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 5、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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