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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尽管写了儿媳妇的名字,但考虑其未实际出资,因此一旦离婚,儿媳妇的房产份额应但在30%以下。 第二种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债...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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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居住上说,你母亲拥有永远居住权,直到去世。你母亲去世后房子的分配应当考虑房屋的产权及继承问题。首先,拆迁房的取得依拆迁政策有的是依原有的房屋补偿、有的是依家庭人口补偿,多数是原房屋及家庭人口综合考虑补偿,请查一下当时的拆迁政策。如果是依人口取得的拆迁房,房屋的一半产权为你母亲所有,你继父的一半你母亲拥有一份继承权,也就是说,房屋大部分属于你母亲。如果是全以旧房的标准安置的拆迁房,则所有的房屋属于你继父所有,在你继父死后,你母亲与你继父的子女拥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继父的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少分遗产。可以在此时买下产权,也可以在百年之后考虑留下给自己的子女,但不排除继父的子女主张权利。
父母的房子没有明确约定该房子赠与给儿子一方的,那么儿媳妇也有份。若父母明确约定该房子赠与儿子一方,那么儿媳妇是没有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拆迁房的房产证,房屋产权属于谁,写谁的名字就可以了。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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