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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名字只有儿子,属于儿子个人房产,不过差额款项形成部分房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
首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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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外公去世如果没有留遗嘱的话,这个房子有一半是你外公的遗产,由你外婆、你母亲和你三个舅舅平均继承分配。也就是说每人分得房子的1/10。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共有,除非你几个舅舅同意,否则房子是不可能过户给你母亲的。 2、你母亲和你三个舅舅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要过户给你外婆,必须你母亲和你三个舅舅都同意才行。 3、如果过户给你外婆,你外婆过户给你母亲,不需要三个舅舅的同意。 4、可以先去做继承公证,同意房屋由你外婆继承,然后吧房屋过户给你外婆,再过户给你母亲。 5、不可以,你母亲的出资只能作为一种债权或者赠与。
1、如果此次拆迁是按产权补偿、不按户口补偿,房子的分配:(1)你姥爷、姥姥都还在时,安置房和补偿款全部是你姥姥姥爷的,怎么分,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全部由两位老人说了算。(2)如果两位老人都不在了:补偿款和安置房是遗产,由你姥姥姥爷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两位老人的父母还活着,老人的父母也有权继承,外孙女虽然户口与姥爷在一起,但没有继承权,不能分得遗产,除非是外孙女的母亲去世了,外孙女才有权代位继承她母亲应得的部分。2、如果此次拆迁既有按产权补偿、也按户口补偿:(1)按产权补偿的部分,归姥姥姥爷分配,给谁、给多少完全由他们决定;如果两们老人都不在了,遗产由所有子女继承,外孙女仍然没有继承权;(2)拆迁中按户口补偿的安置房和补偿款部分:属于外孙女财产,外孙女可以要求分给自己,如果受托人——舅舅不给,外孙女可以找拆迁办,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告姥爷,请注意:不是告舅舅,是告姥爷和姥姥,因为舅舅只是受委托人,事情的处理结果应由委托人——姥爷承担责任。3、拆迁委托给谁处理,是姥爷姥姥的权利,即使舅舅户口不要委托一样有效,还可以委托与家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不相干的人,只要姥爷信任他、委托他就有效。
继母的儿子在继母结婚的时候是否已经成年,如果未成年,与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就与父的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 父亲与继母结婚后购买房产,写儿子乙的名字,就等于是父亲赠与给儿子乙的财产,继母与儿子乙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没有继承权,如果儿子与父亲的名字,继母对属于父亲的那部分产权有继承权,继母的儿子如与父亲形成抚养关系,对父亲的那一部分也有继承权,因为是婚后父亲与继母共同购买的,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属于他们夫妻的共有财产,继承的时候,父亲的产权有一半是继母的,剩下的一般由继母,儿子乙,共同继承,如果继母的儿子也与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他也是合法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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