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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异地执行,应该是委托执行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第1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在本省、自治区...
1、是由海淀法院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执行的主体是海淀法院,其中的联络事项是由海淀法院与对方法院直接联系的,你直接跟海淀法院联系就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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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对方财产线索,申请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被执行人在外地,法院会安排外地法院代为执行。异地执行规定:1、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2、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3、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法院可以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对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不能免除其继续执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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