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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赔偿超过部分。...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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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借口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议附加要求,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中标事项金额10‰以下的罚金。89号令第四十七条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导致的损失超出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无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受赔偿职责。招标人无正当借口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导致损失的,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招投标履约担保合同中的履约担保金是,招投标过程中的这个履约担保金在现在的实际投标中被称作投标保证金,是用来担保投标人认真参与投标,如果被选为中标人要及时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这个保证金就是对招标人的赔偿金。 而真正的履约保证金是在合同签订后缴纳的,担保中标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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