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人均收入低于3140元。(网上填写申请时,收入一栏不能高于3140元。)2、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
住宅困难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宅,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必须持有本市居住证和用工合同满5年,也就是说首先你要来到昆明居住满5年,提供相关的用工合同,以证明你在昆明工作满了5年,对于那些才到昆明来打工或者是只打工一两年的人不能申请 2、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地税部门完税证明2年,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在昆明创业或者是开店,那必须要有相关的营业执照,且地税部分完税证明2年,如果你没交税,或是交了但没有两年也不能提出申请。
根据昆明当地的规定,昆明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如果你是 主城八区城镇户籍人员 ①在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40元; 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件就可以申请。 如果你是 非主城八区城镇户籍人员 ①在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居住、工作,持有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②在全国任一地区交纳社会保险; ③在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40元; 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就可以申请。 如果你是 在主城八区范围内在校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边读书边创业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在提交证明材料时,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创业证明材料。
《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第十条昆明廉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第十一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户主;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第十二条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以民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云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载明的为准。第十三条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福利性实物分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直管公房、解危解困房等);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住房; (三)现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 (四)家庭成员出租或者转让的住房; (五)已购买或者已拆迁安置的住房; (六)其他可以认定为申请人家庭的住房。 2.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保障对象,可以依据本办法规定自行选择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第十五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是年满60周岁的孤寡老人、企业特困职工、烈属、伤残军人、残疾人或者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在选择实物配租时,应当优先保障。第十六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一)因离婚失去自有或者共有住房的; (二)拥有私有住房和福利性实物分房的; (三)转租、转让原住房的。第十七条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范围内的,由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市统计及相关管理部门测算市场平均租金,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制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其他县(市)区的,由当地政府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局备案。租赁住房的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第十八条准予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无房户按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计算租赁住房补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住房保障标准的,按现住房面积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租赁住房补贴。第十九条承租直管公房的保障对象,可以申请租金核减。其核减部分的租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房屋租金按照现行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在保障面积内给予核减。以上就是昆明廉租房申请条件,有什么不清楚的请咨询相关部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17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