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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积金交至退休,不需要一直交。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暂时停缴,重新入职后启封公积金缴纳;职工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一般公积金交至退休,不需要一直交。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暂时停缴,重新入职后启封公积金缴纳;职工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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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不一定需要连续缴纳,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况。但是,员工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连续支付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而且公积金贷款后必须连续支付住房公积金,直到偿还贷款。否则,由于没有支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合同有可能被解除,按商业贷款计算利率。
只要家庭有大修住房的情况就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员工可携带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厦门市公积金办理地址在市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靠外的窗口办理。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举报。职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单位和职工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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