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可予以适当调低。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以适当调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按照实际所需结合父母的抚养能力判决。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十八周岁为止。 2、再婚后给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与离婚后再婚前的给付数额是一致的,即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再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3、写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我国《》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对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意见则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方法和给付方式作了具体规定。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同时还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