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拆迁过渡费是指拆迁过渡安置费,是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可能发生费用的补助,通常又称为过渡费。补助对象是被拆迁人或...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规定房屋拆迁过渡费标准,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合理确定评估时点。按照拆迁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综合补偿标准(区位价+重置价),是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再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评估确定综合补偿标准,而且拆迁户有七天的权力和义务对评估价格提出异议。建议过渡费补偿标准的确定也按此规定进行。 2、按拆迁项目地域评估定价。由于各个拆迁项目的地域不同,租房的价格也不一样。以青山区为例,租房价格从高至低的排列顺序为:红钢城、钢花、红卫路、冶金和三干道洪山区结合部(工人村、青山镇无房可租,武东和白玉离区中心太远没有人去租)。所以,目前过渡费标准全市统一价格的政策显然不合理,也不科学。建议针对每个拆迁项目周边的房租行情,评估确定过渡费补偿标准。 3、实物安排特困群体过渡。《关于制定我市中心城区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等标准的通知》当时只考虑到对残疾人和侨眷的照顾,对特困群体(包括低保户)没有考虑。而目前我市低保户生活费的标准为人均256元,这些钱只能维持简单的生活,是无法在拆迁过渡过程中“超支”支付房租的。建议对特困群体(包括低保户)不采取拆迁安置补偿的办法,由拆迁人为特困群体(包括低保户)提供过渡房。 4、帮困资金补贴过渡费。2006年在市工会的支持下,我区设立了拆迁补贴过渡费帮困基金,虽然帮助对像仅限在职职工,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拆迁安置补偿过渡费过低的矛盾。建议拆迁人(建设主体)仿效这一作法,在拆迁项目资金预算中,设立一定比例的帮困基金,真正为特困群体(包括低保户)排忧解难。
应当有拆迁安置过渡费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1、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自行安排住所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进行安置。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屋,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应当具备正常的居住条件和基本的生活设施。2、过渡期届满后,拆迁人应当按照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条款提供安置房屋,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周转房的使用者必须到安置房,及时腾出周转房,取得安置房后不得拒绝搬迁,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三、拆迁人延长过渡期的法律责任。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处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是指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外,拆迁人不得延长过渡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8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