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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应属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未成年人基本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其财产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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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分。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一般原则以登记为准,但并非登记人就是绝对的权利人,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权利所有人,可以要求更正和确权。也就是说,虽然房产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但这并不能完全证明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名子女,而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 2、不能把孩子的房子变更到父母名下。既然房子已是孩子的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能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可以处置房产。如果父母想把房子变更在自己名下,等于是要把房子回赠给自己。这是在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因而是不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说明你们夫妻双方对该房产都有处分权,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A并不知道您丈夫存在无权处分的情形,属于善意第三人,并且以合理的价格购买。所以该购房协议是有效的,您丈夫需要继续履行协议,但是对于您的损失可以向您先生追讨并有权要求赔偿。
很多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面临离婚,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能分割吗根据我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因此,夫妻离婚无权分割。不少人认为,孩子只能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份额就相当于白白送给了另一方。因此,在子女产权份额上,可能会产生争议。比如,他认为,虽然孩子的名字在产权证上,但其实孩子并没有出资,也不可能出资,实际房子应该是夫妻两个人的。如前所述,产权人以产权证的登记为准,如果子女是产权人,作为权利人登记在房产证上了,即使子女没有出资,子女的产权份额也应该得到保障,夫妻即使离婚,也没有权利侵犯子女的产权权益。也就是说孩子的监护人也是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人对房子具有居住权而不会有所有权。总之,应对房产证上有孩子名字的离婚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该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网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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