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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证券停牌的,不影响股票质押回购交易。...
证券公司可以向上交所提出申请,终止股票回购交易权限,但有待购回或尚未处置完成的股票质押回购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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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将其持有的该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的,不得违反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部分解除的申报要素包括:业务类型、合同编号、融入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融出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初始交易日或是补充质押日、初始交易成交编号或补充质押成交编号、标的证券代码、标的证券数量等。成交确认内容包括:成交编号、申报编号、成交日期和时间、补充质押交易代码、合同编号、融入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融出方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初始交易日或是补充质押日、初始交易成交编号或补充质押成交编号、标的证券代码、标的证券数量等。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将有限售条件股份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解除限售日应当早于回购到期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在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时,甲方应当及时要求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相关权益处理事项加以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一)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二)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三)待购回期间,甲方基于股东身份享有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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