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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详细签订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交房期限和违约方式; 2、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
小产权无法过户。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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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福利房是指享受国家政策扶持而建的公有住房,国家对其购买和出售有很多规定,其主要有成本价购买和标准价购买两种形式,前者产权归个人所有,即房主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出售时,其收入在按照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2、而购房者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者则只有部分产权,即永远使用权和继承权,而收益、处分权则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如直接上市,出售时要先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或购买5年以后才准上市,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3、要看看是否有产权证,无证的单位福利房相当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买卖。有证的单位二手房购买时需要注意,了解该单位房的权属性质,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改房,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 4、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否有相关出售的协议,如职工部分集资,所取得的集资房为部分产权,出售时需要单位同意,且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标准价的房改房拥的是部分产权,单位房产过户个人需要经单位同意才可出售,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该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产权人房产为全产权且没有其它纠纷,购房者可以购买。
(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三)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四)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五)卖方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六)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一)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四)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备齐哪些材料”、“房产过户要审核什么”相关问题的解答。我国法律规定在房屋产权过户时,需要备齐相关资料。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对于这些事项并不是很清楚。此外,房屋产权过户的流程,房屋产权的期限等问题也比较难处理。因此,如果您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上也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房产过户手续(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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