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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租户搬走的话需事先通知,并给出适当的时间。但如果租户和原户主达成十月底搬走的协议的话,租户有权租住到十月底。 (吴律师,潮汕人,广东安国...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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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这种做法不合理,不必答应他的要求让其住满一年 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出去,你可以在不起诉承租人的情况下,自行换锁、强制处理屋内物品,但必须提前通知承租人让他搬出去,最好能找到物业的工作人员在场见证,以备以后打官司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要起诉的话不用提前给他下通知,具体起诉需要什么手续以及怎么收费都可以来所里面谈 “租房协议中乙方如拖延搬出,按照每日100元赔偿甲方”的条款,如果起诉的话,法院肯定会考虑此条款的效力 官司打赢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点不用担心
对方多次不缴纳租金,拒不搬走,房东可以收集租客拖欠租金并且拒不搬走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租客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作出相关裁决。在法院作出要求租客搬走的判决裁定后,租客仍然不搬走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们不属于事实婚姻。现在男方起诉你解除同居关系,你只有在诉讼中尽量同他协商从小孩成长出发,双方共同继续生活下去,恳请他撤诉后与你补办结婚证生活下去。若他坚决与你解除同居关系,也只有解除啊。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他没有赔偿或补偿你的法律义务,你们解除同居关系后,若小孩由他抚养的话,你依法要支付小孩抚养费,除非在诉讼中他不需要你支付抚养费。解除同居后小孩还是你们的小孩,你可以行使法律上的探望小孩权,经常去看小孩,男方不得无故阻止你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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