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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因为每天解答的咨询问题较多,你所说的情况不是很详细,只能给你做简单的答复,如有不太明白的地方建议你电话咨询。...
第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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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房屋的产权状况及房款支付情况判断。详情可来电咨询。
如“在我念高中时,父母买了一套房子,写了我的名字”的房产仅你一人名字,则为你拥有全部产权的个人财产。赠与早已完成,无法定的理由,不得撤销。在你父母的离婚案中决不会涉及你的房产,更谈不上处理。这点请你放心。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对方不同意离,往往判不准许离婚。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可再次起诉离婚,大多会判离(不是绝对的)。 “现居住的房间产权写的是父亲的名字”这一情况,其实是你父母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双方各得百分之五十(法院将针对不同个案作不同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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