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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在拆迁补偿时有何区别,在《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有些地区考虑到旧区改造,尤其是棚户区改造中,土地大多数为划拨用地,而被拆迁...
划拔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2、取得方式不同。3、权利义务不同。4、期限不同,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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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而划拨土地无年限规定。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在拆迁补偿时有何区别,在《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有些地区考虑到旧区改造,尤其是棚户区改造中,土地大多数为划拨用地,而被拆迁人大多数是收入低、住房困难的家庭,为了照顾被拆迁人,对划拨用地的补偿采用与出让用地相同的补偿标准。但也有一些地方对划拨用地与出让用地区别对待,如划拨用地的评估价格中扣除了土地出让金的费用。
土地划拨是国家在符合土地划拨条件的前提下,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予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无须为此支付土地出让金,但该土地只限于土地使用者自己使用。而土地出让是指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要为此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在足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取得该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利,并可以将该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转让出租或抵押。划拨的土地上的二手房转让时应先向国家交纳相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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