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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一)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只一个女孩,不再生育的,...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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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已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子女死亡等特殊情况,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免费施行复通手术。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批评、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二)歧视、虐待实行计划的人员和生育女婴以及不生育的妇女的;(三)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女婴的。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采取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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