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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责任较重的保证方式,而共同保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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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其对应的是一般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表明的是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不表明债务人和共同保证人之间是否具有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保证表明的是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 比如,甲欠乙一笔钱,丙丁作为连带共同保证人,并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这个保证合同属于连带共同保证和一般保证,而不是连带责任保证。 当然,连带共同保证中,如果未指明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那么该连带共同保证同时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也为连带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各保证人应当承担的保证份额,依共同保证人之间的约定而定;保证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视为各保证人平均分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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