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村买卖房子合同无效

2021-02-24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及“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村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是买地。在房地一体原则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有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不能通过交易手段取得该村农村房屋所有权,如果卖方没有不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的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会由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因此涉及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一定要注意买房的身份情况,再要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最后还要看合同是否履行交付占有使用。 农村宅基地不准买卖。但是宅基地上房屋可以卖于本村村民,不是本村村民的买卖是无效的。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并向社会公开销售,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三十五条对于宅基地流转处于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出售给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