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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做法,当地政府征地可否有省级政府或者是国务院的准许征地文件,如果无,地方政府征地就是从根本上违背了法律。在由省级人民政府准许征地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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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被强行征收可以向国土地资源局进行反映并报警。具体处罚如下: 1、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是行政处罚。 2、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 3、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 4、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除此之外,可以并处罚款。
集体土地上征收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是直接补偿给村集体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是补偿给物之所有权人的。也就是说,如果对房子有所有权属或者对经济作物有占有权能,则能享有征收补偿利益。对于安置补偿费,一般来说,是依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来分配的,这还要结合地方补偿政策综合考虑。如果补偿过低,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救济,由于您的问题过于简单,不能给您直接而全面的答复。详情咨询可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给您回复
没权。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从上述这几个法条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征地的“审批机关”还是“实施机关”来看,都与村委会和镇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征地的审批机关只有“国务院和省政府”,征地的实施机关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村委会和镇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所以他们是没有权力进行征地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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