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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不可以强制进行,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
亲子鉴定不可以强制进行,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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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能强行做亲子鉴定。在身份纠纷中,一方向法院提供了小孩的出生证明、孕检证明等必要证据,同时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而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与小孩具有亲子关系,而不必强制去做亲子鉴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不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不可以强制做鉴定,但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院不能强行做亲子鉴定。在身份纠纷中,一方向法院提供了小孩的出生证明、孕检证明等必要证据,同时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而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与小孩具有亲子关系,而不必强制去做亲子鉴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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