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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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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你与原用人单位是否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你的工伤等级,你是否已经享受了原用人单位给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性质就是基于工伤劳动者存在工伤复发的二次治疗、康复性治疗的可能性。因此,在劳动关系终止时,工伤劳动者已经享受了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的“两金”,那么,如果你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止后,已经获得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复发的,你没有没有权利再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设备,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其他。
工伤复发时劳动者仍在职的,经鉴定确认后,确认需要治疗的,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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