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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是: (一)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二)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了期限,如果该房屋使用的土地为住宅建设用地,那么到期后由于会自动续期,此时只需要缴纳续期费用。缴纳续期费用后,便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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