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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的。...
对于工伤员工要求差额赔偿的请求,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相关赔偿金,比如伤残津贴是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百分比支付的,如果伤残津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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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因工伤导致九级且未离职的情况下,其具有以下赔偿项目:治疗费用、住院餐补、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购置费、停工留薪期间薪酬、生活护理费、伤残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医疗费用补偿额 = 完整诊疗程序 + 药品费用 + 住院服务费用之和。 2. 住院餐补补偿额 = 因公出差餐补标准(元/人/日)× 70% × 护理人员数 × 住院天数。 3. 交通住宿费补偿额 = 交通费用 + 住宿费用 + 餐费。 4. 辅助器具费补偿额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 器具数量。 5. 护理费补偿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或30%(部分不能自理)。 6. 伤残补贴补偿额 = 个人工资(元/月)× 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将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因违章而受伤的,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能依法得到工伤赔偿;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例如具有故意犯罪等行为的,则不能得到工伤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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