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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受我国法律保护,国家出台了很多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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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司法保护上确立了以下重要原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由产生、传承该作品的特定区域民族群体共同享有,依法成立的民族区域政府有权代表该区域民族群体作为诉讼主体主张权利;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改编等再度创作,无须经过许可,也不需支付相关费用,但不论以任何方式使用均需标注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体名称;对于不当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行为给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体精神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适用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方式承担法律责任。2、发展中国家是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纳入世界知识产权体系和国内版权法的倡导者。发展中国家之所以重视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一方面是由于民间文学艺术是其国家历史和文化形成的基本要素,另一方面是他们不能容忍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他们所拥有的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无偿的占有和任意的歪曲。《》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进行维权之先了解诈骗罪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关系。(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2)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具有非法占有的非法目的,不成立本罪, (3)本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因此,借款人向多人隐瞒借款原因,只要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不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诈骗罪的。
对民间借贷利息的约定必须明确,且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出部分的约定时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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