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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强制与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与税务机关关系重大。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对...
税收保全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履行,税收保全是指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为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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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予执行是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由于行为人(侵权人)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则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无疑可以认定为赔偿义务人,因此,法院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予执行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款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均可以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执行除医疗费限额以外的其他费用,这就要求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先予执行申请后,应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当事人的伤情等进行必要的审查。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法律规定的优先权有: 1、建设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优先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破产程序中职工工资优先受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补偿金; 3、船舶优先权:即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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