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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包括: 1.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 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
一、为了解决逾期交房问题,需要明确导致逾期交房的原因。通常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开发商自己的原因,例如拖延施工时间或者施工质量不过关;二是不可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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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是一种市场经营行为,通常以货币形式购买他人的劳动或劳动产品,具有专属权、所有权和经营权。买断工龄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种安置富余人员的方法,即参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将员工推向社会。然而,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不合理的,现在已经废止。 并轨是指将两种并行的体制、措施或做法合二为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在购买车位时,车位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另一种则不能办理产权证。因此,在签署任何一份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之前,购买者应该清楚地了解自己签署的是哪一种协议。 无法办理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已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因为这些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因此,购买这些车位时,购买者只能租赁,而不能购买产权。另一种是人防车位,它与其它车位存在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关于人防车位的租赁,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如果想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同时,租赁人防车位也存在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关于租赁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公司决定解雇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如果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则每月可获得一个工资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则按一年计算;如果员工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则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如果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则每月可获得一个工资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则按一年计算;如果员工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则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此外,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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