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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
如果是政府搬迁补偿政策这个因为我国各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会对拆迁补偿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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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 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 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 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 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 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 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 不属于原农民宅基地上房屋。
(一)征地范围内的违章建(构)筑物、附属设施等应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不予安置。 (二)自施工单位放线之日起,在红线范围内新搭建(构)筑物或抢栽(种)植物,一律不予补偿,并责令限期拆除,否则将强制执行。 (三)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建设工程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不得干扰、阻碍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本方案中涉及的其它有关事宜,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解决。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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