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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次数因地而异,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综合评估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类型、犯罪情况、悔...
减刑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期十年以下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一年。 两次减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一次减刑在一年以上的,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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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司法所报道的规定如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一般而言,按规定在下达执行后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接受矫正,在三个月内见面二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交思想汇报二次,三个月后到解矫日止,见面一次,二个星期汇报一次,书面思想报告一次,其间每月至少参加社区劳动8小时。
首次投保没有优惠,如第一年无事故,第二年可以优惠10%,第二年无事故,第三年可以优惠20%,第三年无事故,第四年可以优惠30%。最高优惠就是30%。 1、三年不出险,交强险优惠30% 根据2007年的《暂行办法》,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3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20%;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不浮动。 而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上浮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30%。不过,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论次数多少,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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