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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并后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兼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一家企业以支付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等多种...
公司兼并后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兼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一家企业以支付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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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并后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兼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一家企业以支付现金、股票或承担债务等多种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两家企业的资产重新组合,建立一个新企业,原各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也就是说,不管公司的合并是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还是将一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只要原负债务的公司被合并,其所负的债务就由新公司承担。 风险提示:在公司合并前,有通知债和公告的义务,债权人接到通知或看到公告的,可以事先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设立担保。公司合并时的意图不明,合并后的公司信誉难料。要想保证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最好积极动作,可以请求新公司为原债务设立担保。一旦遇上不还债的情况,债权人的债权还有担保物来保障实现。 2、聘请律师。请专业公司法律师陪同前往原债务公司或新公司,由律师向公司说明应当履行债务的义务,并告知不履行债务将会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法务都看得比较重,因此由律师出面,可以让公司有所忌惮。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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