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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买房时不缴纳,以后每年交一次,直到房地产权利发生变化或税收取消。产权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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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按1%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具体规定是: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房屋“自用”的起始时间是以个人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为准。对于确定房屋自用的起始时间需区别下列情况: 1、对购买商品房的,可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楼时间为准; 2、对购买房改房的,可按《购买公房缴款明细表》上注明的缴款时间为准; 3、对自建住房的,可按房屋档案记载的规划部门竣工验收时间或房管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4、继承、赠与住房等其他情形的,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确定房屋自用时间。若上述证明文件所注明的自用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时间“孰先”的原则处理。即以对产权人最有利的日期为准。也就是说,关于上述两种情况,刘先生如果能够提供当时购买该房改房时房管局核发的《购买公房缴款明细表》,那么税务部门可以根据上面的时间认定是2000年就购买了这套房子;而梁先生则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确认约定的交楼日期为2000年。提供了该些证明,那么刘先生和梁先生都可以免征个税。此外,在“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关于房屋自用的终止时间是以转让房屋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交易填报的《广州市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表》上注明的受理日期为准。同时,该专业人士提醒市民,若对上述时间界定有异议的,可在税款缴纳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报主管地税征收机关或受托征收单位核实。小贴士在“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一年内重新购房可全部或部分退回出售住房已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关于个人购买住房时间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为准;对于个人转让(出售)住房时间则以代扣税款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但应当缴纳契税等。
开发企业在有自己的房产的情况下要交房产税。 企业房产税和个人房产税大体上略有相似,主要是在税务的计算方法上不同。 企业房地产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房地产所有权人征收的财产税。 企业房地产税征收对象及相关计算方法如下 1、征收对象: 房地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建设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在内,不包括农村的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难以设立的建设镇,工矿区是指工商比较发达,人口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设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设镇的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2、纳税人: 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财产权属于全国人民所有,由经营管理的公司缴纳的财产权是典型的,由典型人缴纳的财产权所有者、典型人不在房地产所在地、财产权未确定、租赁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地产代理人或使用者缴纳。也就是说,所有权所有者、经营管理机构、承包人、房地产代理人或使用者都是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企业房产税计算方法: 1、 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地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账本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赁计算中征收:从租赁计算中征收房地产租金收入,其公式为税额=租金收入×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房地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其馀的从下个月开始缴纳。 税率: 1、按房地产馀额征收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地产租金收入征收的,税率为12%。但是,对于个人以市场价格租赁的居民住宅,暂时可以以4%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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