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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监护人无权处置精神病人的房产。因为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
为了解决监护费用问题,最好有个长期打算。卖房事大,应该召集所有近亲属商议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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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病人本身是有选举权的,但是因为病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二十六条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 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话是无效的,但实际上很难操作
要看情况,看是否是唯一的监护人。精神病人得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没有的话就到法院认定。然后如果是精神病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那就是法定监护人,如果有其他同顺序的监护人,就需要协商或者由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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