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使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包括哪些?

2021-1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关于票据纠纷的部分,行使票据法中的非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担保人与票据债务人作为担保人之间的纠纷。(2)确认无效票据纠纷。票据因不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求而被确认缺乏票据的法律约束力而引发的纠纷。(3)票据代理纠纷。票据当事人作为委托人与其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引起的纠纷。(4)票据回购纠纷。商业银行等未到期的贴现商业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或系统中的总行、分行贴现融资票据引发的纠纷。与票据相关的非票据纠纷主要包括:(1)票据基本关系引发的纠纷,包括出票人与收款人因买卖、担保、贷款等民事行为引起的票据纠纷,以及基于合同或无管理引起的资金关系纠纷;(2)以票据为标的的的纠纷:如继承、赠与、保管、取票等。这种纠纷只是以票据为标的,不涉及票据关系,也不涉及票据权利义务纠纷。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